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严禁在施工区域设置人员居住房间。使用金属彩钢板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室、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可燃物品库房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板材,对于已经搭建但板材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关防火措施不得擅自改动。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
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力能上岗工作。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