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备,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应急照明、临时消防车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灭火疏散设施、场地。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
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力能上岗工作。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