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
严禁在施工区域设置人员居住房间。使用金属彩钢板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室、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可燃物品库房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板材,对于已经搭建但板材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
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力能上岗工作。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