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管理规范存放、保管施工材料,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定制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有防火负责人监督巡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电焊、气焊施工人员应持有职业资格证。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不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
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力能上岗工作。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