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
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各级、各岗位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实施监理。
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