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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莞万江区地质工程勘察,专业设备,专业技术

    2024-12-03 03:00:01 44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地质工程领域覆盖的范围包括:地质调查技术和方法与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区域矿产基地及矿产远景区预测与评价,矿区与矿床的勘探、开发与评价,地质工程领域建设、勘查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地质勘探的新技术与新方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价、监测与保护,地质结构、地质环境、地质过程及地质灾害研究中的计算机应用,地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及新方法、新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行业的工程管理。

    地质勘探的方法主要有坑、槽探、钻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一、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观察岩土层的天然状态以及各地层的地质结构,并能取出接近实际的原状结构土样。

    二、钻探

    是指用钻机在地层中钻孔,以鉴别和划分地表下地层,并可以沿孔深取样的一种勘探方法。钻探是工程地质勘察中应用为广泛的一种勘探手段,它可以获得深层的地质资料。

    三、地球物理勘探

    简称物探,它是通过研究和观测各种地球物理场的变化来探测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条件的。常用的地球物探方法有直流电勘探、交流电勘探、重力勘探、磁法勘探、地震勘探、声波勘探、放射性勘探。

    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1、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

    2、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

    3、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地质勘察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及手段:

    此时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已基本查明。所以地质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各项技术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土工程评价,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加固、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具体方案做出论证和结论。

    地质勘察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的性质和规模,可能才去的基础形式与尺寸和预计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单位载荷和总载荷、结构特点和对地基基础的特殊要求。查明地质现象以及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的建议。

    地质勘察的主要手段是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为主,必要时可以补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作。地质勘察的工作量应按场地类型、建筑物等级、建筑物等级和重要性来确定。对于复杂场地,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适量的探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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