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可以加强公司或者组织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工作证明的开具应及时准确,对于员工的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工资收入证明用于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一般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是单位正式职工,年(月)收入等内容,同时还应标注单位名称和证明开具日期,以便体现收入证明的时效性。
在职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