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入职的员工,都需要在正式上岗前做一次常规的健康检查。而往往,岗前的入职体检却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例如,近一名即将成为小学教师的师范学校毕业生在入职体检中被查出疑似肺结核,进一步检查诊断为陈旧性肺结核。如果是活动性肺结核,一时难以,这名毕业大学生的工作很可能因此泡汤;一名考上交警岗位的准公务员因裸视力未达标而被刷下来,如果能早一点发现进行对症,他已经成功走上工作岗位了;一名商贸专业毕业生在入职体检项目中检出尿蛋白异常,进一步检查诊断为慢性肾盂肾炎,已出现肾功能衰退,依靠血透生存,工作自然也没戏了……
体检的实验室检查:
乙肝五项(由乙肝表面抗原调换)
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对乙肝有,提示病毒是否复制。
2009年12月29日上午,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即乙肝两对半)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了周密论证、慎重决策,拟于近期制定此项政策。
国家已经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在体检中要求两对半项目(即乙肝五项),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
可是还有一些小公司会有这方面要求,如遇到这方面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在世界上,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任何行业,这个是中国的认知与国际上对乙肝认知的一些差距。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饮食原则:
1、请于健康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
2、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3、于体检前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4. 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彩超、人体成分)后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