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当事人
委托人: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或义务人,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为了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申请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担保的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在委托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依据保函向担保人索偿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发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发包方可以向担保人索赔。
担保人:是开立保函并承担保证责任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担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按照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
性质不同:保函是一种担保文件,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有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付款责任;而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性的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企业基本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已完成 “多证合一” 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用于了解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股东情况等。
贷款卡,用于银行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信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