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范围
实验室认可:包括各类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等。例如,环境检测实验室、食品检测实验室、电子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等,通过认可后可表明其具备相应的检测、校准能力,能够准确地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
认证机构认可:涵盖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等。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等,经认可后可证明其在认证过程中遵循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范,能够公正、有效地开展认证活动。
检验机构认可:针对各类从事产品检验、服务检验等业务的机构。比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等,认可后体现其具备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的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检验结论。
提交申请:登录CNAS 网站“实验室 /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请”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CNAS - AL01、CNAS - AL02),并按申请书中的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具体材料包括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报告等。
受理决定: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会确认申请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满足受理要求,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资料审查有问题,实验室需在 1 个月内书面回复 CNAS 秘书处,进行澄清或采取处理措施。
CNAS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 6 年。
在有效期内,获认可机构需要按照 CNAS 的相关规定接受定期的监督评审和复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认可要求。通常在初次评审获证后的第 1 年进行监督评审,第 2 年进行复评审,第 4 年再次复评审,第 6 年进行换证复评审。在后续的认可有效期内,每 2 年实施一次复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