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体系: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及文件。除满足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外,还要根据所开展的检测 / 校准 / 鉴定活动的技术领域,同时满足 CNAS 基本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应用说明、相关认可要求的规定。管理体系至少要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进行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现场评审:如果文件评审通过或文件资料中的问题不影响现场评审实施,CNAS 将安排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评审组会针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并在评审结束前将总体情况与实验室沟通。
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表:包括认可申请书正文、实验室关键场所一览表、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授权签字人申请表等一系列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如果有非标方法,需提供非标方法的文本文件、相关验证材料及技术特点的说明材料,以及方法确认记录,如精密度、准确度、检出限等数据。
典型项目的报告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提供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参考测量)证书、鉴定文书及其不确定度评估报告,以展示实验室的检测、校准能力和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