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

    联系:李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2023-12-28 09:30:18        801次浏览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村医或上级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村医或上级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4.健康档案相关记录及表单装入档案袋统一存放。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51844 次     店铺编号35223065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铁栅栏     周能亮    

    2

    回到顶部